于开展“向黄大年同志学习,为教育事业
发展做贡献”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广泛开展向黄大年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贯彻落实全国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市委统战部《关于在党外知识分子中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我校党外知识分子中开展“向黄大年同志学习,为教育事业发展做贡献”征文活动,引导和支持党外知识分子立足本职、砥砺奋进,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工作中发挥作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1月20日
二、征文主题
向黄大年同志学习,为教育事业发展做贡献
三、参与对象
党外知识分子(名单见附件)
四、征文要求
1.征文须紧扣“向黄大年同志学习,为教育事业发展做贡献”主题,围绕黄大年的心存大我、挚诚报国的爱国情怀,教书育人、敢为人先的奉献精神,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操,结合工作实际,反映新时期我校党外知识分子的良好精神风貌;
2.征文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体裁不限,字数不限,题目自拟;
3.各单位报送征文数量按所在单位党外知识分子在我校全体党外知识分子中所占比重分配;
单位名称 |
交征文数量 |
造型艺术学院 |
3 |
设计艺术学院 |
3 |
环境与建筑艺术学院 |
1 |
产品设计学院 |
1 |
实验艺术学院 |
4 |
中国画学院 |
3 |
艺术与人文学院 |
1 |
公共基础课教学部 |
1 |
图书馆 |
1 |
机关 |
2 |
4.征文活动设最佳组织奖,优秀作品在天津统一战线等网站和刊物刊发;
5.征文用A4纸打印,首页注明标题、单位、作者姓名;正文从第2页开始(标题二号宋体,正文三号仿宋);
6.各单位需在11月20日前,将本单位应交征文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党委统战部。
党委统战部
2017年9月12日